为展现我院学生朝气蓬勃、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和全面发展的综合素质,激发学生学习和实践的兴趣和潜能,培养大学生的团体意识和创新精神,选树优秀典型,发挥榜样引领作用,打造学生展示自我、提升自我的平台,促进校园文化建设,营造和谐的校园文化氛围,学院特此开展“金融之星”评选活动。“金融之星”设置5个奖项,具体评选要求见下文。
一、评选时间
2024年11月15日——2024年11月20日
二、评选对象
金融与经济学院2021级、2022级、2023级学生
三、奖项评选
博学之星、科创之星、进步之星、多彩之星、志愿之星
四、评选条件
(一)博学之星
三个年级中每个年级评选1名学生,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请(条件1、2为必备条件,满足条件3者优先评选):
1. 学习成绩优异,上一学年平均分90分及以上者,无挂科记录。
2.获得本专业相关的国家、省、市级大赛奖项,如高校商业精英挑战赛、跨境电子商务技能大赛、税务精英挑战赛、纳税风险管控大赛、区块链金融创新能力竞赛、全国证券投资模拟实训大赛等专业相关大赛。
3.获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,如国际贸易单证员资格证书、证券从业资格证、会计从业资格证、银行从业资格证等与专业相关职业证书。
(二)科创之星
三个年级中每个年级评选1名学生,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请(条件1为必备条件,其余条件满足之一即可):
1.学习成绩优异,上一学年平均分85分及以上者,无挂科记录。
2.在相关学术网站、期刊或杂志上发表论文,被知网、万方、维普数据库等网站收录,且为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身份(第一作者为导师)。
3.创新创业类项目获校级、省级、国家级立项,申请人为项目主持人,项目结项或未结项均可;
4.创新创业项目在互联网+、“挑战杯”“三创赛”等比赛中获奖,申请人为项目负责人,名字位列第一。
(三)进步之星
三个年级每个年级评选1名学生,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请:
1. 学习成绩良好,无挂科,无违纪。
2.在学业、工作和生活中,积极进取,以高度的热情追求卓越,以充足的信心超越自我,通过个人不懈努力在学业方面取得显著进步。个人班级成绩排名进步10名以上者。
3.思想健康、积极向上,学习态度端正,学习积极勤奋,不迟到,不早退,不旷课。
(四)多彩之星
三个年级每个年级评选1名学生,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请(条件1、2为必备条件,其余条件满足之一即可):
1.学习成绩良好,无挂科,无违纪。
2.在文艺、体育方面表现突出,在文体竞赛方面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。
3.在大型活动中表现优异,做出较大贡献或被评为优秀个人。
4.综合素质高、有特长和才艺且表现优异的,如语言、文学、音乐、舞蹈、戏剧、摄影等方面。
(五)志愿之星
三个年级每个年级评选1名学生,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请(条件1、2为必备条件,其余条件满足之一即可):
1. 学习成绩良好,无挂科,无违纪。
2.乐于助人,积极参加志愿活动,志愿汇app服务记录中志愿时长需达到八十小时或以上;
3.热心支持和参与社会、学校公益事业,诚实守信,在社会上或学校中美誉度高、影响力大,有突出事迹的个人或团队负责人。
4.在社会公益、自主创业、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,被校级或校外媒体报道过,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。
五、评选程序
(一)学生个人申报,每人限报其中一项。填写“金融之星”报名表(附件1)并附个人成绩单、相关材料(相关材料请提供2023年9月至2024年8月的材料)的复印件。
(二)学院评审。学院成立评议小组,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副院长任组长,成员为团委书记、全体辅导员、教师代表及学生代表。评审小组对申请人的申报材料,进行初审、民主评议。评审结束后报学院复审。获奖名单公布后公示三天。
(三)表彰奖励。学院于“金融夜”表彰大会上对获奖者进行表彰奖励。
注:有意参评的学生可根据文件要求提出申请,填写“金融之星”报名表(附件1)、成绩单以及相关支撑材料的复印件,并附500—800字个人事迹报告及高清生活照一张,于11月20日16:30前将报名表及所有申报所需纸质材料递交至学345办公室王东苑老师处。
金融与经济学院
2024年11月14日